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国有资产规范管理,提升资产使用效益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25年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。
本次评价工作覆盖全校47个部门,得分区间为86—100分。其中:
100分(3个):党委组织部/党校(合署)、纪检监察机构/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、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。
其他部门得分情况详见附件。
请各部门结合本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,认真总结经验,查找薄弱环节。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,要坚持问题导向,逐项梳理、逐条整改,明确整改措施、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,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,要立行立改;对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,要建立整改台账,实行闭环管理。
特此通知。
资产管理处、招标办公室
2026年6月18日



